关于开展“五一”端午期间专项监督检查的 通 知

发布日期:2017-04-28

关于开展“五一”端午期间专项监督检查的

通  知

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17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扬正气,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纠正“四风”监督检查。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二、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有价证券,或者以各种名义公款购买发放礼品、纪念品;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和实物;

四、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五、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

六、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或参与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八、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九、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节日期间,纪委、监察处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将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对“四风”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人责任。

监督电话:0746-6381404  18974658706

邮    箱:jw63814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