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廉吏故事】周敦颐:官清赢得梦魂安

发布日期:2017-12-22

 来源:三湘风纪网  

  

  周敦颐:官清赢得梦魂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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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敦颐像

  周敦颐(1017年—1073年),字茂叔,号濂溪,北宋道州营道楼田堡(今湖南省道县)人,世称濂溪先生, 北宋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教育家,被尊称为“理学派开山鼻祖”,著有《通书》、《爱莲说》、《太极图说》等。

  周敦颐为官清廉,治学严谨,为人正直,曾任洪州分宁县主簿、郴州桂阳(今郴州汝城)县令、大理寺丞、国子博士等职,所到之处,士率其教,吏思其威,民怀其德,政绩绰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周敦颐爱莲、赏莲、敬莲的品性人所周知,家喻户晓的《爱莲说》正是他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他以莲喻己,在官场中守住本心、抵制诱惑、坚持操守,为后人所敬仰。

  宁可得罪上司,也要秉公判案

  北宋康定元年(1040年),周敦颐外放为洪州分宁(今江西省修水县)主簿,他展现了超强的办事能力,所审理的20余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恰当,原告和被告都心服口服,没有一个上诉的。特别是有个陈年旧案,因为案情复杂,久拖不决,周敦颐接手后,立刻辨清是非,有了决断,老百姓无不叹服。

  4年任满,通过吏部考察,周敦颐因为政绩突出,被调任南安军(“军”在宋代是一种地方行政建制,南安军治所在今江西省大余县)司理参军,依然负责办案。不过,在这里,他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事。

  上任第二年,南安有个囚犯,根据当时的法律不应当判处死刑,残酷凶悍的转运使(即南安的最高行政长官)王逵想杀一儆百,却坚决要处死该囚犯。王逵,史书中称他是个酷吏,作风相当霸道。众人慑于王逵的权势,都不敢与王逵争论。唯独周敦颐站了出来,与王逵据理力争,坚持应当依律处罚。王逵不听,周敦颐愤怒地扔下手中记事的笏板,准备弃官以示抗争,并气愤地说:“难道可以这样做官吗?用杀不该处死的人来取悦上级的事情,我做不了。”王逵终于省悟,免了囚犯的死罪。事后,王逵对周敦颐刮目相看,极为信任,并不遗余力地向朝廷举荐他。

  周敦颐调任南昌知县,当地老百姓拍手称快:“他可是当代大清官,我们有机会申诉了!”一些地方豪强,狡黠的衙门小吏和恶少都惶恐不安,担心被这位清廉刚正的县令惩处。

  周敦颐为官期间,每一个案件都认真彻查,不冤枉人,也不受权贵的干涉,不害怕权贵的报复,以昭雪蒙冤、泽及万民为己任,深受百姓爱戴和拥护。最后他的名声甚至传到了皇帝那里,皇帝非常赞赏他的做法,周敦颐死后的谥号“元公”,其中“元”字都是皇帝亲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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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为纪念周敦颐而建的“濂溪书院”

  拒侄子求官,一生清廉为民

  周敦颐为官清廉,对自己要求很严。在任永州通判时,侄子仲章来看他,想求个一官半职,周敦颐断然拒绝,并耐心地做了解释。临走时,周敦颐除送了些银两布匹给他,还特地写了一首《任所寄乡关故旧》:“老子生来骨性寒,宦情不改旧儒酸。停杯厌饮香醪味,举箸常餐淡菜盘。事冗不知精力倦,官清赢得梦魂安。故人欲问吾何况,为道舂陵只一般。”

  一句“官清赢得梦魂安”道出了周敦颐为官的宗旨,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苏轼也曾感慨说:“先生本全德,廉退乃一隅,因抛彭泽米,偶似西山夫。”

  周敦颐一心为民,对自己的下属也是严格要求。一次周敦颐的一名下属习以为常多领了三石米,周敦颐知道此事后非常生气,要求手下连同之前多拿的米钱一并拿出来,并将管米的仓官问罪,按要求依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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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氏祖训

  俸禄散以济贫,死后家产不过百文

  周敦颐一生勤俭节约,为官清廉,淡薄名利。他为官的朋友们想出钱为他新建一所住宅,周敦颐知道后婉言拒绝:“我节衣缩食,是为了给黎民百姓作表率,防止奢华浪费之风盛行。如果我们为官的追求奢靡享乐,老百姓们就会效仿,其结果会导致品行不端,社会风气败坏,到那时再纠正就难了,所以我不能接受你们的恩惠。”朋友听后纷纷点头称是。

  周敦颐在洪州南昌为官时,俸禄并不低,但他领到俸禄后,总是散以济贫,或分送同宗族的亲戚,或用来招待客人和朋友,对有困难的百姓,他总会慷慨解囊,最后导致自己生病都拿不出钱来看病,生活过得清贫而寒酸。周敦颐操劳过度死后,好友赶来为他料理后事,检点家产时,发现其衣服杂物全部叠起来不足一箱,钱不过百文。

  周敦颐“政事精绝”,十分能干,但当官并非他最热衷的事,他真正的兴趣还在于继承和弘扬儒家文化。为官期间,周敦颐所到之处皆广建书院,兴教办学,重视教育,甚至亲自登堂授课,教师成了他的第二职业。

  熙宁五年(1072年),56岁的周敦颐向朝廷递交了辞官的奏章,随后便回到了庐山莲花峰下的濂溪书堂,开始了退隐生活。(蒋伟 邓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