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4

关于严格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期间工作纪律的

 

校属各单位:

11月11日至14日,我校将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为切实做好审核评估专家组进校前和进校期间的各项工作,学校进一步严格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期间工作纪律,具体要求如下:

一、从11月4日起至评估结束,教职员工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副处及以上干部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报党委书记、校长同时批准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科级及以下干部、教师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报分管(联系)校领导批准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二、评估期间,学校和校属各单位原则上不安排会议及接待。

全体教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决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主动支持配合各项工作。评估期间,应着正装、佩戴校徽,体现良好精神风貌。学生工作处、团委和各教学学院要切实抓好学风建设和学生养成教育管理

四、校属各单位要做好办公室、会议室、教室、楼道、卫生间等区域卫生工作,确保整洁、干净。不得将早餐、盒饭及所购买的菜品等食物带入办公楼和教学楼。

五、11月4日起,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联合党政办、组织部、人事处等有关部门检查各单位人员情况,对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缺勤等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在自觉履行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同时,要增强纪律意识,讲规矩、守纪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规范有序进行。


                                             湖南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