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秋国庆10条禁令

发布日期:2020-09-25



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倡导安全文明过节新方式,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有序的育人环境和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强调重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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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做到以下“十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各类电子礼品;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严禁违规接收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3.严禁变相公款旅游和使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5.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6.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7.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8.严禁餐饮浪费行为;

9.严禁酒后驾车或参与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

10.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以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二、主动担当作为,落实主体责任

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校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发挥“头雁效应”,教育引导本单位教职工主动加强纪律约束,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持续加强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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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0746-6381404 18607460976;

举报信箱:jiwei@huse.cn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湖南科技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9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