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1


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21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纪委省监委《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严守纪律红线

1.严禁违规购买节礼;

2.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

3.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伪造接待公函、虚列接待事项、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公款吃喝,化整为零拆分开具公务用餐发票等违反省纪委省监委《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要求的问题;

4.严禁酒驾、醉驾,酗酒、斗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等行为;

5.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家长及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或微信红包等;

6.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7.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8.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9.严禁其它违纪违规行为。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教育引导和管理监督,严格要求,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把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校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关要求,自觉遵守各项防控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推动各项纪律落实。

三、加强监督执纪,严肃责任追究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止餐饮浪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各项纪律规定全面落实。

监督举报电话:0746-6381404;18607460976

监督举报信箱:jiwei@huse.cn


纪检监察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