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纪检监察处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24-01-23

纪委委员

陈灿军 郑向晖 石循忠 林泽红 吴春江 刘 佳

纪检监察处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灿军

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处处长:郑向晖

纪检监察处副处长:朱晶

监督检查科科长:罗斌

审查调查科负责人:谢俊

巡察科副科长:覃小明

综合科科员: 卿可青



纪检监察处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校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情况。

2.负责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起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负责全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4.负责对校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实施监督。

5.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查证工作,受理对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保护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

6.负责对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或立案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或取消对党员、干部的处分,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

7.负责对学校基建、维修工程、大宗物资采购、住房分配与调整、招生考试、学生就业、干部聘任、人事管理、职称评定、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纪检委员开展工作,负责对纪检干部进行政治、业务培训。

9.负责本部门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与档案移交工作。

10.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