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7-11-03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教发〔20176号)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二、整治重点

1.违规收费和违规招生问题。重点整治各种违规办学行为,违规收取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费用和以中外合作、校企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行为,侵占学生教材差价款行为。重点整治以推荐费、介绍费、信息费等各种经济手段,招揽生源、委托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等违纪违规行为。

2.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拨付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及时问题,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补贴和教育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3.师德师风和四风问题。重点整治师德败坏、涉赌涉毒、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举办谢师宴和庆功宴、违规举办升学宴、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学术不端及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重点整治教职员工在办理学生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学生、冷漠拖拉等问题。对道德败坏行为要严惩不贷,坚决绳之以法。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5月中旬)

1.成立机构。学校成立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陈弘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曾宝成同志,纪委书记彭立威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纪委(监察处)、组织部、计划财务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科技处、人事处、学生处、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直属党组织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校属各单位要成立本单位专项整治机构。

2.宣传发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公文形式正式下发至校属各单位,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学校和各单位通过校园网、“清风科院”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发布专项整治方案,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3.上报备案。各单位将工作部署情况、具体实施方案以及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员名单于5 25 日前报专项整治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12月)

1.全面自查。各单位围绕重点整治的内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整改等相关情况、数据汇总分析、上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2.核查处理。各单位积极配合学校纪委监察处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宣传。

3.重点督查。专项整治办联合各纪委委员,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主要督查自查自纠、问题线索核查、整改落实等情况。

4.问责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处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对自查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严肃问责。

(三)总结规范阶段(2018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和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单位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学校专项整治办公室(2018115前)。学校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全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18130前将学校专项整治总结上报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是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工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针对我校实际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维护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抓出实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各直属党组织书记和各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承担起分管范围内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认真谋划、部署和推动分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各纪委委员要切实担负起所联系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责任,学校纪委、监察处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追责问责。

(二)严格执纪问责。要通过严格执纪问责,坚决刹住教育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违规收取的各种费用要进行彻底清退,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履责不力和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对各类非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对查处的案例要及时通报警示、形成震慑。

(三)坚持标本兼治。按照问题扫描先行、执纪问责开路、惩治教育并行、规范管理跟进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仅要严肃惩治违纪违规行为,还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更要研究探索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四)加大督导和宣传力度。将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纳入今年教育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定期开展督导。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的单位要进行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中,奖优罚劣。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严重滞后的单位,要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附件:

2017年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