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全省教育系统5起侵犯学生利益的典型案例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2

转发《关于全省教育系统5起侵犯学生利益的典型案例通报》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全省教育系统5起侵犯学生利益的典型案例通报》(驻教纪通〔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引以为戒。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


关于全省教育系统5

侵犯学生利益的典型案例通报

各高等院校纪委,厅委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18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和各高校纪委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党的纪律、侵犯学生利益的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现选取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湖南工业大学商学院教师夏训嘉违纪案。2018年,夏训嘉编造已为学生处理好舞弊事宜(实际未处理)并垫付运作费的理由向学生索要运作费未果,造成不良影响。夏训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撤销教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

湖南工程学院保卫处消防科职工王骏违纪案。王骏在2017年组织学生教官(学生中选拔的军训教官)军训期间,违规收取学生教官购买皮鞋和内腰带的费用计12170元。王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华大学核科学技术学院班主任李小华违纪案。2016年6月至2017年11月初,李小华作为班主任老师,收受学生家长以资助乘车费、手机流量及话费、节日祝福等名义发送的微信红包、微信转账或电话充值共18600元。李小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秘书刘俊违纪案。刘俊作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秘书,在办理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论文送审等工作中,向学生索要现金9100元,价值200元零食一包,收取学生论文打印费及聚餐费用1450元,涉及金额共计10750元。刘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湘南学院音乐学院院长助理徐显辉违纪案。徐显辉在任音乐学院院长助理期间,应他人请托,于2017年12月私自安排辅导员组织部分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校外演出活动。徐显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院长助理职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教育工作者应有的立场和情怀。上述案例反映出个别教师和辅导员置党纪法规于不顾,顶风违纪,手段和情节恶劣,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校风。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侵害学生利益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责任感、使命感。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珍惜教师职业,维护教师声誉。

请各单位及时向党委(党组)报告,认真组织学习传达。


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2019 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