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30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牢固树立勤俭节约观念,坚决遏制各种不按财经纪律要求办事和铺张浪费的行为,从根本上防范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南科技学院财务报账管理办法》《湖南科技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湖南科技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科技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湖南科技学院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一系列规章制度,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费用,不得以虚假经济业务事项报销费用,不得公款私存、挪用公款,不得私设发放项目,不得违规提高发放标准,不得扩大发放范围,不得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学生奖金、劳务费,不得套取学生奖勤助贷补资金,不得违规发放非职务性劳务费、加班费等。

、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

校属各单位要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11月份以前发生的经济业务,要及时报销完毕。从2021年12月1日开始,暂停受理11月30日以后的票据报销(科研、教学、学科等可以结转的项目除外,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三、加强监督管理

校属各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各项规定,把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纪检监察处、党政督导室、计划财务处、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于近期组织开展对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坚决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湖南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湖南科技学院党政督导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