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横向科研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5

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横向科研项目自查自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及内容

1.自查自纠范围:2017以来在学校领取了配套经费或在职称评审中获得加分的横向科研项目。

2.自查自纠内容:主要自查横向科研项目的真实性,有无学术造假、违规套取经费、内容虚构等弄虚作假情形。

二、时间安排及主要工作

1.自查自纠阶段(2月23日—2月28日)

相关单位和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照《湖南科技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湘科院校发〔2019〕70 号)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写《湖南科技学院横向科研项目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对横向科研项目中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应采取主动撤销、积极消除负面影响等措施进行纠正;对虚构、虚假横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主动到计划财务处退还学校配套经费。

2.整改提高阶段(3月1日—3月8日)

科技处负责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归纳汇总,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反思,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监管办法。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工作主动性。校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加大宣传教育,严格按通知要求全面布置开展自查自纠,并切实做好思想引导、政策宣讲和日常监督,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

2.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强化工作针对性。校属各单位,尤其是各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和党纪法规,充分认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切实增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政治自觉,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深入进行自查,主动把问题找准,把纠偏做实。

3.举一反三,促进规范,确保工作实效性。校属各单位,尤其是科技处、计划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和管理漏洞,深入分析原因,切实抓好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自查自纠工作质量。

4.明确纪律,宽严相济,增强工作严肃性。对于在本次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主动报告、主动检讨、主动整改的,不再追究纪律和法律等责任;且在以后的监督检查中未再发现新问题的,不再作重复处理。对于在本次自查自纠中查找问题不主动、不自觉,有错不报、有错不纠,在今后监督检查被发现的,将依纪依法从重查处。

附件: 湖南科技学院横向科研项目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纪检监察处

2022年2月23日

附件:

湖南科技学院横向科研项目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所在单位


项目

负责人


立项

时间


项目名称


进校经费

(万元)


配套经费

(万元)


自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报告人(签字):                  日期: